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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聘任条件
编辑:    时间:2016-04-28 10:58:31    浏览次数:205

  专委会委员条件:
  (一)认真学习、贯彻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,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遵守协会章程,维护协会组织及广大会员的利益;
  (二)在饭店与餐饮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、较强的政策水平、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管理水平,长期从事行业理论研究或管理工作,从事行业相关工作多年,有独到的见解,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威望和权威性。
  (三)身体健康,本人愿意为推进中国饭店与餐饮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服务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  专委会组成人员:
  (一)饭店与餐饮行业杰出企业家;
  (二)各大专院校知名专家及学者;
  (三)饭店与餐饮相关领域内专家;
  (四)熟悉饭店与餐饮行业其他人员。
  产生办法:

  由本人自愿申请,经专家评审组推荐,中国饭店协会秘书处审核、会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,颁发证书。
  第十三条 所聘专家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担任专家工作时可提出辞退请求,经协会秘书处同意后解聘。无故不参加专委会业务活动的委员视同自动退聘。

来源:中国饭店协会